从因为喜欢Emmy Rossum和kk一起,从窝在宿舍赶着12点断网前看,从等着百度网盘扒熟肉,到再舍不得再拖着也还是看掉了的大结局。这部剧陪伴了我十年,三个国家,在几个城市留下的一些片段,仿佛我也和这帮south side of Chicago people一起,经历了那些荒诞和柔软,夹杂着疯狂和清醒,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就是不同的Gallagher,一览无余,然后一起长大了。 分别和不归就是最好的结局,哪会有什么happy ending。 “Do not go gently into that good night. ”
田野:222.70.108.84
8.6 重温。尽管即沉闷又冗长,尽管日后更有成熟巅峰之作,然而再也见不到这样的马丁斯科塞斯了。耶稣的迷茫,煎熬与觉醒,结尾太过震撼,It is accomplished.